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组建追偿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库的公告
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我公司)是河北省政府出资设立的省属国有企业,2015年11月挂牌运营,注册资本金10亿元,为省国资委监管、政府主导的省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加快内部代偿项目的追偿清收工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公司拟组建追偿清收律师机构库,作为选聘律师完成专项法律服务(主要为执行阶段的追偿清收工作)的资源平台,律师库中拟包含8至10家律师机构,现邀请各律师事务所申报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15人,须提供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申报人能够组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团队负责人至少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其他成员应至少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三)申报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5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重大业务纠纷的行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申报人的律师团队曾办理过金融担保领域相关专业诉讼,擅长诉讼追偿清收、司法强制执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等工作。
(五)申报人正在办理的诉讼、非诉讼或仲裁等法律事务,与我公司不存在利害冲突,也未办理其他影响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工作。
(六)申报人获得全国或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优先。申报人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服务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申报人经审核流程通过入库后,公司如确定河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和原河北嘉盈非融资性担保中心的某件担保代偿项目需要聘请外部律师完成该项工作的,将优先从律师库中选聘,并就该项服务以“一案一签”的方式另行签订具体的法律专项服务合同。
我公司需要申报人提供的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代偿项目的诉讼追偿清收、司法强制执行、清收追偿相关法律咨询等。
三、报名及资料投递方式
本次招募工作采取申报人自愿报名的形式,申报材料应汇编成一册,内容应包含申报函、申报人简介及资质证明文件、相关荣誉证书、业绩证明文件、律师团队的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材料,如有不明可打咨询电话:0311-85366206。
汇编资料应以纸质形式装订成一册,邮寄至以下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27号省招大厦12层,收件人为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督部(收),联系电话:0311-85366206。
本次征选期限为一个月,截止至2024年5月7日,截止后将通过内部相关流程选取8至10家律师机构入库,最终入库名单将公布在我公司官网(www.hebeizdb.com)。
本次征选活动及征选结果最终解释权属我公司。
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7日
附:申报文件格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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